●三年內有拒絕往來、呆帳、逾催或半年內有強制停卡者無法申請;但若已清償者則視個人情況辦理。
●總費用年百分率為2.10%~2.55%,其不等於貸款利率。該百分率以貸款金額200萬,貸款期間40年,貸款利率2.08~2.53%,其他相關總費用新台幣5,500元等貸款條件計算而得。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2012年3月12日。
*以上推薦之銀行核發金額與利率依個人條件有所不同,銀行有權視申請人之信用狀況、擔保品及銀行授信風險考量,決定是否核貸及核貸額度、貸款利率、貸款期間及其他授信條件。
※銀行保留核貸與否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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